2014年年底,山東省政府作出“15條還貸公路到期後繼續收費”的決定。一石激起千層浪,“老百姓什麼時候才能享受免費大餐”、“到期為何還收費”針對這些質疑,山東政府解釋,“超期收費”的主因是2013年,山東省內政府還貸公路虧損了138億元。
  新京報記者統計發現,過去10年間,山東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的凈利潤總額累計達到137億元;50%以上的毛利率,也遠超公司內部的其他板塊。
  一邊是高速上市公司華麗麗的業績、一邊高速公路虧損上百億。對於這中間的反差,網友稱“盈利變虧損只需換張皮?”我們的公路何時才能“公字姓”?
  換皮:變身“經營型公路”為“超期收費”開路
  山東高速公路虧損上百億,而山東高速公路上市公司卻賺得盆缽皆滿。同是“高速公路”為何差別如此大?原因只有一個,“政府還貸性公路”變身“經營性公路”。
  新京報稱,目前的收費高速公路分為政府還貸公路和經營性公路。從目前來看,高速公路上市公司都是經營性公路,在其財務報表中並看不到高達八成多的還本付息支出,因此其盈利能力相當強大。這其中包括兩方面的原因,一是由於其自有資本比例較高或者市場融資成本相對較低,使得這方面的負擔更輕;另外則可能是這些公路運營時間較長已經度過了還貸成本高峰期。
  據國家規定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可達25年,中西部地區最高可達30年,均比政府還貸公路延長了10年,以保證其有足夠的獲利空間。而大多政府還貸性公路在收費期滿後都搖身一變成經營性公路。收費期限再次延長,經營性高速公路成了高速公路上市公司的“印鈔機”。
  質疑:“超期收費”依據“虧損說”
  2014年年底到期的15條(段)高速公路將繼續收費。對此,山東省交通部門對延期收費給出的理由之一就是“貸款沒還清,還有巨額的養護費”。
  然而,根據現行《收費公路管理條例》,“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按照用收費償還貸款、償還有償集資款的原則確定,最長不得超過15年”。該規定其實包含兩層意思:一、政府還貸公路只要還清貸款、集資款即應停止收費;二、不管是否還清貸款和集資款,政府還貸公路最長收費期限為15年。
  現代金報稱,對照《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山東省將9條收費期滿(滿15年)政府還貸高速公路的收費期限延長一年,此舉明顯違法,因為,“最長不得超過15年”的規定沒有任何前置條件,沒有任何例外情形,“錢沒還完,下麵還有巨額養護費”並不能成為延期收費的理由,未還清的貸款以及養護費應由政府財政埋單,這是公路的公益屬性決定的,也是政府應當承擔的責任。
  對於山東高速“超期收費”只有一則通知的做法,@CSQIAN稱,說繼續收費就繼續收費嗎?人民不答應@習近平。
  澎湃新聞網也評論稱,“在依法治國的大前提下,繼續收費於法無據、難以服眾。”
  阻礙:“超期收費”阻礙“公路姓公”
  新華網曾做過一項網絡調查,95%的受訪者感覺身邊收費站很多,89%的受訪者稱高速收費成為出行嚴重負擔。
  據西南商報報道稱,全國高速公路收費站3年僅撤銷4個。可見,高速公路撤銷收費站的進程相當緩慢。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年底,全國收費公路共設主線收費站1728個,其中高速公路736個,比例超過四成。2013年與2010年相比,全國收費公路主線收費站減少了727個,下降29.6%。
  針對這個問題,北京青年報稱,通過對原有高速公路改擴建從而實現延長收費期限已經成為行業內非常流行的做法。此外,把“政府還貸公路”改頭換面成“經營性公路”也是阻礙高速公路撤銷收費站的一大原因。
  網友評價變身經營性高速公路稱,一旦扯上高速公路上市公司,人民的利益必須為公司股東利益讓步。針對這一點,山東高速給了有力的證明。2013年,山東高速就“取消濟南黃河大橋收費”回應稱,“黃河大橋屬上市公司資產,公司要考慮到全體股東利益,不是企業說免費就免費。”
  新京報新媒體見習編輯楊敏
  編輯:李雪瑩 王健  (原標題:【媒目】山東高速超期收費,公路何時能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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