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西安10月27日電 (記者 冽瑋 田進)陝西省西安市人民檢察院27日向中新社記者證實,4名涉嫌信用卡詐騙罪的臺灣籍犯罪嫌疑人被批准逮捕。該詐騙案涉案金額近800萬元(人民幣,下同),147名西安民眾遭受損失。
  2013年12月18日,西安警方接到一家銀行報案稱,該行26名客戶在銀行卡未離身且非本人操作的情況下,12月16日22時至17日凌晨4時26分,被人通過西安市20餘台ATM機向湖南永州的2個賬戶轉款26筆共809000元,最終流向臺灣。
  12月19日,西安市民魯某向警方報案稱,其銀行卡未離身卻在武漢被盜刷2萬元。隨即,西安警方成立“12·18”專案組。先後調取10家涉案銀行30餘台ATM取款機近3個月的監控錄像比對分析,篩選出4名男性可疑人員視頻截圖。
  結合相關信息,警方推測4名可疑人員作案後乘坐高鐵從西安逃至武漢。在12月17日去武漢的乘客中,有4人證件號碼為“0”開頭的8位數,經核查為《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號碼,分別為江某、蘇某、陳某和黃某。4人體貌特征及年齡與案發現場提取的可疑人員視頻截圖有相似之處,被列為“12·18”專案嫌疑人。
  2013年12月22日晚,警方在長沙一家夜總會,將臺灣籍犯罪嫌疑人江某等4人抓獲,年齡在27歲至34歲之間。在其入住房間查獲用於銀行卡磁道信息錄入的測錄器、製作偽卡的筆記本電腦、11部手機、8萬元人民幣、800餘張偽造的西安人銀行卡,包括已編寫好持卡人密碼的偽卡和空白銀行卡,還有大量銀行U盾等作案工具。
  據犯罪嫌疑人交代,2013年3月,該團夥在西安多家銀行ATM取款機上安裝攝像頭和測錄器設備。多選擇銀行下班後開始安裝設備盜取信息及取款密碼,5個小時後取回設備對銀行卡進行複製。
  在盜取銀行卡磁條信息及交易密碼後,嫌犯使用偽造卡在多家ATM取款機查詢,餘額超過10萬元的卡,其在臺灣的同伙用相同手法對卡複製,刷卡購買珠寶、名錶;餘額小於2萬元的卡,在ATM取款機上取款或轉賬。
  該案偵破後,臺灣警方鎖定一個長期活動在臺灣、東南亞及大陸地區的跨國跨境偽卡盜刷犯罪團夥,從中確定“12·18”專案在臺灣的主要犯罪嫌疑人。2014年5月,該案涉及臺灣地區的犯罪團夥主要成員被臺灣警方正式逮捕。(完)
(原標題:4臺灣男子涉嫌信用卡詐騙被捕 涉案金額近8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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